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及《干部“三龄一历”情况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09-04-09    部门:    点击:[]

院属各单位:

干部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是组织工作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基础信息,1996年气象部门系统组织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以来,干部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干部档案中缺少相应的履历材料,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组织工作和人事人才工作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干部档案中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加入中国共产党日期和学历、学位(简称为“三龄一历”)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记载混乱、缺少材料等现象。为了及时补充干部档案信息,完善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江西省气象局《关于在全省气象系统进一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学院工作人员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1999年版)及《干部“三龄一历”情况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组织人事处、审计室负责人组成的审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开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填写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制人员参照在编在岗人员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

三、具体安排

1.组织学习:4月7日~4月14日

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牵头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布置、填写、核对、初审工作并拟定一位分管操作工作人员。

组织院属各单位负责人或具体分管人员学习相关规定,布置相关工作,发放相关表格。

各部门拟定具体分管操作人员名单,于4月13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时间定于4月14日上午十点,地点为学院教学楼三楼阶梯教室。

2.填写上报:4月15日~4月21日

组织院属各单位人员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及《干部“三龄一历”情况登记表》。

3.组织审核:4月22日~5月25日

由组织人事处对《干部(工人)履历表》及《干部“三龄一历”情况登记表》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4.材料订正:5月25日~5月28日

5.整理归档:5月29日~7月10日

经审查核实的《干部(工人)履历表》及《干部“三龄一历”情况登记表》等其他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有关要求

1.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严密组织。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拟定操作人员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干部(工人)履历表》的填表说明,指导本部门人员填写好各个栏目。

2.填表人应按《干部(工人)履历表》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擅自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时间和职称资格时间,确保人事档案材料记载的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对于干部本人填写的《干部(工人)履历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不允许打印)并签字,未由本人填写签字的《干部(工人)履历表》,不得归入人事档案。

附件1:《干部(工人)履历表》填写说明

附件2:《干部“三龄一历”情况登记表》(16K)

组织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干部(工人)履历表》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表内项目没有填写内容的须填“无”,不得空白。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有关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04.06.08”等。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5.“民族”应填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朝鲜族,不能简单填为“汉”、“维”、“鲜”等。

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如“1976.06.06”。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籍所在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分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西南昌县”“浙江杭州市”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市”“重庆市”等。

8.“学历”栏

①高等教育学历按照以下层次名称填写: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在学历层次前冠以学历取得形式,如电大大学专科、函大大学本科、高教自考大学本科、网络教育大学专科。

③1970年至1976年进行高等院校学习的填写:大学普通班。

④党校或行政学院学历应在学历层次前冠以党校或行政学校名称,如陕西省委党校大学专科、北京市行政学院大学本科、中央党校研究生等。

⑤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9.“学位”层次划分学士、硕士和博士。填写时应在学位层次前冠以学科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获得双学位的,可按实际取得的学位同时填写,不宜简单填写为双学士等。

10.“单位职务”一栏中单位应填写到与干部级别相同的所在单位的全称,级别较低人员填写所在处(科)级单位名称。职务分别填写本人现任的党、政、专业技术的最高职务。如:“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处长、高级工程师” 等。

11.“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2.“工资情况”一栏暂不填写。

13.“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据实填写。

14.“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2名入党介绍人应填写完整。

15.“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6.“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7.“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8.“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9.“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20.“掌握外语、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21.“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22.“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要写清楚参加的时间、组织名称、参加方式和地点。

23.“‘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何种错误,组织意见如何”,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并经组织审查做出结论、审查意见或考察意见的,应如实填写。如受过处分,并已在“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栏内填写的,可不在此栏重复填写。

24.“学习简历”要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院校及系、专业”要按照毕业时的名称填写,不要按照后来改名以后的名称填写。

25.“工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本人职级、岗位、单位发生变化的,必须分开填写;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起止时间之间用“—”连接,如“2002.04-2009.04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工程系教师”;工作经历的每段之间要连续、衔接。

文字表述要规范、统一:市、地、县名前要加省份名称;单位和职务名称用全称;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前后同一名称而行政级别建制发生变化的,要加括号注明当时的级别;某工作经历期间带职参加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的,挂职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学位等情况,要在本简历段后面加括号注明“其间:……”,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经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其间:……”。

26.“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

27.“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目的填写要详细准确,家庭主要成员已经退休的要写清楚原工作单位名称,并注明退休前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是农民的要具体到村,如:XX省XX县XX乡XX村务农;是学生的要写清楚就读学校名称。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8.“审查机关盖章”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

29.《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并亲笔签名和注明填写时间。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必要时可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写。

  • 附件【show_old.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07-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新闻速递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赣ICP备11006787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42号 

院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气象路58号邮编:330043

党政办:0791-85278709 招生办:0791-85273256  传真:0791-85275380

网站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